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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民楼内出租房人员过多如何管理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6-16 03:27   点击:175  编辑:符伊   手机版

1、严格的讲,群租房是违规,违反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条例》租房不得破坏原有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至少以一间房间为出租最小单位,租房内人均面积不得小于5平米等。具体的可根据当地的租赁条例来执行。如果遇到有人租住群租房现象的,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2、国家严厉打击群租房。因为在居住群租房的时候,人员比较杂,也不易于管理。而且此类犯罪手段简单,犯罪易得手。群租房内的租客拥有彼此独立的空间与财产,但房屋内共有区域与设施的共享,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方便。所以说国家正在严厉打击群租房,避免一些犯罪份子有可乘的机会。

建议
一、加强人员入住登记管理,定期上门登记身份信息,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将信息报送辖区派出所。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督促和责令业主开展租房人员登记和注销报送,不按时报送信息,进行处罚和整改。
二、定期开展消防检查,避免出现群死群伤现象,发现违法搭建乱拉电线等情况,登记后报相关部门。
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易居系统,包括小区基站、大楼门禁和房屋门禁(政府部门出一定的钱),掌握每人每天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的(长时间未刷卡,刷卡时间异常)及时联系或掌握信息后报相关部门。
四、总之,群租房管理是个难题,需要各部门互相配合,自己根据职责做好日常登记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登记在薄,以防追责。

出租房屋时物业管理费应由哪方交纳?

由业主交。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得非常明确,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依据上述规定,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尽的义务,业主不得以不在出租房屋小区居住、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该费用。 业主出租房屋是否与承租人对物业服务费用作出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话,应依照约定,就是说合同中约定谁交就由谁交,但业主与承租人的约定只能约束合同中作出约定的双方,不能以此对抗物业管理企业。

不过,现实中一般都默认是承租人交的,或者承租人交给业主,业主再去交(我在南方城市,这边都是这么做的)。业主出租房屋都希望有收益,物业费也算他的一项成本,肯定会转嫁到承租人身上,如果他说不要承租人承担,那他肯定要提高月租金,或者有其他什么额外要求!

什么是《房屋租赁证》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分析说明]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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