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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大型公用事业项目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5-11 08:17   点击:143  编辑:缪栋   手机版

基于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方面的考虑,招标投标法将强
  制招标的
  项目界定为以下几项:

  第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通常来
  说,所谓基础设施,是指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基本条
  件,可分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前者指直接
  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后者指间接为国民经济生
  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基础设施通常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
  电通信、水利、城市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设施等。所谓
  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具有公共用
  途的服务,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科技、教育、文
  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由于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基
  本上以国家投资为主,特别是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国家投资
  更是占了绝对比重。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
  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进行招
  标,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即使是私人投资于这些领域,也
  不例外。

  第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这是针对资金来源作出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
  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
  金及借贷资金。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
  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
  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
  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
  资的项目,是指一切使用国有资金(不论其在总投资中所占
  比例大小)进行的建设项目。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使
  用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
  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这些以国家信用为
  担保筹集,由政府统一筹措、安排使用、偿还的资金也应视
  为国有资金。

  第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
  目。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
  所普遍要求的。我国在与这些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签订的双
  边协议中,也对这一要求给予了认可。另外,这些贷款大多
  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政府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国
  家资金投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这类资金基本上用于基
  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基于上述原因,《招标投标法》将
  这类项目列入强制招标的范围。

  上面的三大类项目只是一个大的、概括的范围。项目的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即投资额多大的项目需要招标,何种
  性质的工程需要招标,采购额多大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
  什么品种的设备、材料需要招标,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文公布施行。

  第四,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随
  着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推行,我国实行招投标的领域
  不断拓宽,强制招标的范围还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因
  此,除《招标投标法》外,其他法律和国务院对必须招标的
  项目有规定的,也应纳入强制招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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