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性政策的规定,而不是福利。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退休,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5种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参加社会保险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应尽的义务,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劳动法规上讲,用人单位应当自新聘员工上班之日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同时由于员工就职的不稳定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往往要在员工转正后才办理该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而在转正了再拖后几个月办理参保手续的也同样不在少数。
正如你所知道的,用人单位承担的比例要比个人高。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5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单位/个人分别为:20/8,2/1,8/2,1.2/0,0.7/0。前2种比例全国统一,后3种比例各地会有不同。由此单位缴费比例合计31.9%,个人缴费比例合计11%。如果某地的缴费基数为1500元,单位缴费1500*31.9%=478.5元/月,个人缴费165元/月。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哪些?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
二、我国劳动保障措施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对劳动保障事务做出具体规定,现在也只有一些地方省市的暂行办法。如在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中,对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的职责、义务都做了明文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
三、劳保与社保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