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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社保新政策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9-09 03:09   点击:199  编辑:路鸿   手机版

法律分析:首先、符合4050政策规定人员

1、就业困难人员购买灵社会保险

按照缴费基数60%补贴;费率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

缴费基数一般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长沙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平均工资5054元×60%=3032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5.6%。一年缴费:3032×5.6%×12=2037元(169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56.57%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2859×20%×12=6861.6元/年(571.8元/月)

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60%=5338元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购买社保

补贴缴费金额40%,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40%=3559元

3、企业或小微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050政策补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补贴。

4、非4050人员

按照实际缴纳灵活就业缴费金额的40%执行,跟离校两年内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待遇一样。

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40%=3559元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湖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税务部门的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缴费,或持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到上序银行网点、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足医疗保险费本金,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从其应划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中按月抵扣;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自行缴纳。

(三)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2020年度之前及今后跨年度的养老保险未缴费月度,不再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办理补缴手续,长沙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对相应的欠费数据予以清理。

广东社保最新政策30年

《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两个条件者,可享受退休待遇:

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全省逐步统一,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缴费年限不足者,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一开始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先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中途可按规定选择补缴。《办法》还明确,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不得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办法》指出,广东省参保人跨地区、跨制度流动越来越频繁,省内各市职工医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不一致,退休后待遇享受地选定规则不够合理,不满年限参保人的补缴政策差异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人的权益,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办法》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转入广东省的,按《办法》执行;转出外省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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