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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11-22 05:21   点击:151  编辑:郎荔   手机版

你说的是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规定,的确是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但养老金是跟你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缴费越长你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个人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有专门的计算公式,凡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都可以享受这项待遇;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你到退休年龄后个人账户上资金的总额除以计发月数,这部分钱就是你没交满15年,你也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所以 只是缴费满15年,你的基本养老领取会相对低很多,但够领取条件。

劳动法关于对社保的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性政策的规定,而不是福利。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退休,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5种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参加社会保险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应尽的义务,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劳动法规上讲,用人单位应当自新聘员工上班之日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同时由于员工就职的不稳定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往往要在员工转正后才办理该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而在转正了再拖后几个月办理参保手续的也同样不在少数。

正如你所知道的,用人单位承担的比例要比个人高。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5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单位/个人分别为:20/8,2/1,8/2,1.2/0,0.7/0。前2种比例全国统一,后3种比例各地会有不同。由此单位缴费比例合计31.9%,个人缴费比例合计11%。如果某地的缴费基数为1500元,单位缴费1500*31.9%=478.5元/月,个人缴费165元/月。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没有缴纳的,只能向社会保障机构补缴,没有补还给个人的政策规定。你的“即使按扣除个人比例算,也应该补还我一部分”的要求,同样没有政策依据。

你的这种情况,社会保障机构是允许补缴的,但是单位不会这么做。在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的今天,你能参保已经是幸运的了,建议你向前看,知足罢了。

社保补缴规定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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