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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浙江省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9-06 05:32   点击:88  编辑:杜毅   手机版

如果你说的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

浙江社保个人需交多少

如果你是受聘于单位缴费:
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有谁知道浙江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你母亲已缴费8年多,证明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对象,可以延长缴费五年,然后对不足十五年的一年多时间,采取一次性补缴费。
止于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还是由个人全额出资缴,这方面政策需要劳动部门裁定。

外省农民工在浙江缴纳社保要合哪些条件?.

统筹地区以外人员在统筹地区内缴纳社保,只有一种方式,就是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本人不能直接自行缴纳。

主要存在的可能性如下:
1、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
2、个体经营,办理单位社保注册,以本人单位的名义为本人缴纳社保。
3、在符合以上两条其中之一的情况下,同时需要满足员工未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缴纳社保的。

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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