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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9-14 20:36   点击:129  编辑:戴融   手机版

1、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前提是:他在扬州单位已经帮他在扬州开设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在扬州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将汕头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扬州。

2、具体程序是: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4、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关于社保转移

青岛的不会作废的。我是青岛的,你停保后,在青岛的社保就处于封存状态。
如果回青岛后,可以把北京的社保转移回来。
只能转移养老个人的8%和单位的12%。
把青岛转入的政策给你,供你参考。

二、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用人单位或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保中心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将《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邮寄发回并将转移基金额划入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4、经财务部门盖章确认后的《信息表》专管员准确录入业务系统,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
(1) 跨省流动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2) 跨省流动参保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我市的转回我市参保的。
(3) 跨省流动参保人员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 跨省流动参加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非本市户籍的,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职工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慢10年的。
(5) 跨省流动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本市户籍,且参保人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关于社保的转移问题

如果是转入户口所在地,就先去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个接受函,然后持接受函去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如果是转入非户口所在地的,要先缴保有了个人帐才可转保,其顺序也是先办接受函,再办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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