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及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2.截止报名之日,具有崆峒区户籍或配偶为崆峒区户籍;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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