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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失业生活补助金每月多少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3-07-30 06:18   点击:112  编辑:admin   手机版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失业生活补助金每月多少

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只有在之前缴纳过失业保险的,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且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的,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五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发;

(三)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计发。

扩展资料: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经营资金,但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者经职业介绍机构介绍重新就业,可以向社保机构分别申请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重新就业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

没有申请的必要,外地户口只能领取一百来块钱

按你当初公司交的比例来算的

二、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60%计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75%计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90%计发。

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外来员工按本市技术人员标准缴费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 本人社会保障卡

4. 2003年7月之前在厦门市就业的外来员工,还须提供2003年7月份之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

5. 本人厦门地区的银联卡(目前暂不受理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

6.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及以上者,才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职业技能培训有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标准多少?

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包括四大类,分别是企业技能岗位的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适龄劳动力。

一、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

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沪未就业期间的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二、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

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 ;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考核鉴定费补贴。其中: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四、退役士兵、残疾人、服刑、戒毒人员等经认定的人员。

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五年内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残疾人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经所在监狱、戒毒所批准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经认定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其他经认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另外,为鼓励本市各级各类优质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培训服务,劳动者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补贴时,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10%。

如何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申领培训信息卡

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公共职介部门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

本办法实施前原已申领的上海市职业培训帐户卡可继续使用。

二、接受培训指导、选择培训项目

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应当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区县公共职介部门指导下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在职从业人员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劳动手册》;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三、提供银行账号

劳动者在选择培训项目的同时,应到申请培训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提供由区县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账号。

四、参加培训

1、选择培训机构

劳动者选择培训项目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培训。

2、培训报名

培训报名。劳动者应在培训前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签订协议。劳动者与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贴培训协议》。

缴纳培训费。三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5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25%。

3、参加技能培训

学员应按照培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并配合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督导评估及相关检查工作。

五、参加技能鉴定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培训机构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在鉴定结束的二个月后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

六、补贴经费的核拨

学员获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核拨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三类人员参加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按补贴标准的50%支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按补贴标准的25%支付。除以上情形以外的补贴对象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支付)。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补贴经费的,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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