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会公租房2020年申请条件?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3-02-01 12:06   点击:171  编辑:admin   手机版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的规定,以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房源均在会城葵城二路69号三和苑、新荷路31号民和苑小区内:二房一厅。

二、房型安排

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分配方案,分配原则如下:2人户以上,配租二房一厅型住。

三、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申请符合保障资格已公示的申请家庭,33户;调整房型2户,共35户。

(一)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1、持《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1元/㎡/月,其他家庭1.8元/㎡/月;

2、物业服务费标准:0.6元/㎡/月(已扣除政府补助);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701元—2660元的):

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公示为准,下同)低于政府公布标准60%(即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995元以下的<含1995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60%计收;租金为5元/㎡/月。

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政府公布标准60%-70%(即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995-2327.5元以下的<含2327.5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70%计收;租金为6元/㎡/月。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政府公布标准70%-80%(即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327.5-2660元以下的<含2660元>)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计收;租金为7元/㎡/月。

4、物业服务费标准:0.8元/㎡/月(已扣除政府补助)。

(三)其他费用

1、停车场收费:单车位5元/月;摩托车位25元/月;小车位200元/月;

2、电梯及楼梯间照明电费按住户分摊,另行计收。

四、摇珠时间和地点

(一)、摇珠时间: 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

(二)、摇珠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楼会议室

五、配租程序

(一)现场签到

申请人在配租当日提前1小时到配租现场进行签到。

申请人代表共同申请人签到,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共同申请人或第三人签到,但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签到手续。签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摇珠配租

1、按现场签到先后顺序确定座位号。申请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签到先后顺序安排一个座位号,申请人拿到座位号后按号入座。

2、抽取摇珠顺序号。工作人员将已验证过的乒乓球放入抽号箱中,申请人按座位顺序号从抽号箱中自行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号码即为摇珠顺序号,摇珠时将按摇珠顺序号依次进行摇珠。

3、摇珠。工作人员将预先设定的代表房源的摇珠号投入摇珠机中,当主持人宣布摇珠配租开始时,由申请人按自行抽中的摇珠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到前台自行按键摇珠,其摇中的珠号所对应的房号,即为该申请人所选中的房源(房源门牌号与摇珠号对照表在现场公布)。申请人摇中房源后须到现场服务处进行登记,并现场签订《新会区廉租住房配租确认书》或《新会区公租住房配租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

(三)手续办理

参加摇珠分配的申请人凭《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表内到新会区公房管理所办理租赁手续。

六、放弃处理。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经确认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二)、参加选房但放弃所选定的住房的;

(三)、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住的。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5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