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残疾证交社保有优惠吗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9-07 02:17   点击:190  编辑:何贤   手机版

于残疾人办理社保暂时没有什么优惠,不过困难家庭人员可以在投保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养老保险最低缴款档,并凭收入证明到当地劳保部门登记。此优惠政策能够减少困难家庭的负担。

残疾人如何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一、一般二级以上(含二级)各类残疾人都可享受求助和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凭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居(村)委会登记,居(村)委会上报审批后即可享受,也可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
  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公益性岗位吸纳持有“就业特困证明”的失业残疾人员就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符合《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规定的失业残疾人员可持《失业证》及有关资料,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五类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即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但因单位等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即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3、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4、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大集体企业指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批准成立的城镇集体企业。城镇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下岗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但因单位等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城镇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再就业的原城镇大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城镇家庭户籍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城镇家庭成员(《再就业优惠证》限发一人)。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在行政辖区范围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关于残疾人国家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一个是残疾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鉴别政策
;第二,残疾人个体户可以享受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减免税收的政策
;第三,在一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国家要对它进行减免税收。各种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都按在职职工的1.5%安排残疾人,否则的话要按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征收就业保证金,像这样都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是一些具体的减免,比如说盲人坐城市公交免票,一些旅游景点对残疾人进行半票或者全免。像这样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完全一样,所以说各地对残疾人采取的优惠都有一些规定,不尽完全相同,各地还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所以最好是咨询当地残联。

国家出台了哪些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残疾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那么,政府对扶助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对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对各类残疾人工疗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减免税收和管理费。
盲人就业仍以个体私营和组织起来从事保健按摩为重点,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应优先录用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
另外,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国税部门对生产销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经批准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工商户从事其他经营所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按适用税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地税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员个体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管理费、个体协会会员费予以酌情减免。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报告书直接向当地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残疾人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义乌新闻网 08:26:36 字号: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可依法减征个人所得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专为残疾者使用的车辆,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同时,国家还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民政福利企业制订了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方面: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款。二是营业税方面:对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含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三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福利工厂和街道办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暂免征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楼主,可能各地还有一些具体的残疾人优惠的政策,都不一样,最好到当地残联或者民政部门咨询一下,这样得到答案比较准确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