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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保改革方案?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11-08 00:17   点击:112  编辑:方澜   手机版

第一,2021年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第一个新政策是有关医保的。根据2020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要求,2021年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已经实现了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使用社保卡就能结算,省去了先垫钱后报销的折腾和麻烦。


到2021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又扩展到门诊了,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从住院费用到门诊费用,将实现基本覆盖,将给参保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可以说是非常值得点赞的政策!


第二,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第二个新政策是有关失业保险的。明年底前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这也是上述方案提出来的明确要求和时间表。


随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出台,失业保险转移将更加规范,便捷,也是有助于促进就业人员跨地区流动和就业的。


第三,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时间有变。


第三个新政策是有关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


从2021年开始,部分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时间有新的调整。


比如江苏,按照江苏人社厅近日发布的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公告,从2021年1月起,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


这是因为各省份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统收统支,随着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各省会统一全省的养老金发放时间,所以之前发放时间不一样的地方会有新的时间变化。


除了养老金发放时间变化,还有部分地区会推进养老金发放到社保卡里面,这是一项2019年以来就在推进的工作,不过有的地方进展比较慢,预计到2021年还会有一些地方落实到位。


所以退休人员到2021年,也要注意养老金发放时间和渠道的变化。

最新社保缴纳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一、参保单位需于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年基数申报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三、邮政银行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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