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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最低基数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09-19 23:01   点击:236  编辑:范纯   手机版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通常是按职工工资标准确定,但是有.上下限的标准,是按当期.上年度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

2020年6月30日之前,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的执行,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法律依据:《2020年南京社保新政策》 第一条 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将由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6月底前,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直按照江苏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从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

2021年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
(三)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确定。
二、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社保费用是1427.60元,个人需要缴纳409.00元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27.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5.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0.7元!
具体是哪个险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呢?我们来看看:
【拓展资料】
2021年7月起南京市社保调整了相关险种的缴费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7月5日,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今后一年即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
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
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
职工费用是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也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用也将上涨,而缴纳基数最高,社保费用也越多~
因近期社保政策变动频繁,以上费用可能会有变化,最新费用明细可进入“社保计算器”计算查看。
每年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可以让大家在享受失业金、报销医疗保险、甚至未来领取养老金等事项时,所得到的待遇不会和当下社会生活水准、平均收入发生巨大的差距。
而且从长远看,社保费交的多,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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