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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个人交医保有什么规定?

来源:www.zhoukoushi.com   时间:2022-10-27 13:07   点击:233  编辑:吉锦   手机版


新疆可通过线下银行网点及线上APP缴费

(一)移动缴费

缴费人通过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微信小程序(如“小招办社保”)、支持缴费的部分商业银行手机App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宣传材料。

(二)街道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

缴费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管委会或社区劳保站(所)进行刷卡或扫码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

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四)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支持缴费的部分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实现缴费。

(五)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缴费

缴费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后,由税务部门批量从指定账户扣款缴费。更多缴费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1年参保标准请下滑查看)

2020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553元。6月30日之后申请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

成年特困供养人员260元,孤儿、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170元,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52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208元;未成年个人缴费34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6元。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130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0元;未成年个人缴费85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85元。

成年人个人缴费933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813元;成年残疾人813元,未成年残疾人723元。

2021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一)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20年12月31日之后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预缴标准如下:

(1)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0元;

(2)成年残疾人、未成年人(含成年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60元;

(3)未成年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2、2021年度城乡困难居民个人缴费预缴标准如下:

(1)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标准为260元,孤儿、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标准为170元;上述人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

(2)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52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208元;未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34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6元;

(3)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130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0元;未成年个人缴费85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85元;

3、2021年6月30日后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按照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新生儿1周岁内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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