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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到期了可以继承吗?

58 2024-04-04 18:36 admin

一、房子产权到期了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的。

虽然在我国大部分的房产产权都是70年代,但事实上这70年并不是指居民所住的房子,而是指地皮的产权。作为居民来说是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面的,而且这样的房子也可以正常的买卖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作为继承来说也是完全可以的。

二、房子继承新规?

第一、两种情况下,子女或“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新规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自主选择房产继承人,也就是说,子女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且合规合法分配房产,就算子女事后来闹也是没用的,因为父母的这一决定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1、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换句话说,新规赋予了父母自主选择合法继承人的权利。这个“合法继承人”完全可以是子女之外的陌生人,只要父母愿意。这种情况下,等同于子女失去了合法继承权,即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打个比方,老王生前三个儿子不管不问,一直受邻居照顾。老王对此大失所望,于是提前通过公证遗嘱把名下一套总价200万的房产赠与了这位邻居。这种情况下,老王的三个儿子就不能够再继承老王的房子。即使去打官司去闹,也是没用的。

2、对于“不孝”的子女,父母直接可以剥夺其继承权。新规明确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专家分析认为,这是一大进步,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更会促进我国“孝亲文化”的培育。有的子女就是口口声声说我最爱父母,脚却在原地,没任何实际行动,只盯着父母的钱袋子。“新规”明确父母可以把那些“不孝”的子女,从合法继承人的名单中除名,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惩罚。也给后人以警示作用。

第二、删除“公证遗嘱最高效力”,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新方式

传统的立遗嘱方式有5种,分别是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值得一提的是,这5种立遗嘱的方式中,公证遗嘱的优先级别最高。如果一个人5种遗嘱全都立了,按照旧有的法规规定,执行时是以公证遗嘱为标准,因为其优先级别最高,法律效力最大。

新规对此有明显的变化,第一是“删除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第二是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新方式:打印和视频录像遗嘱。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优先权,这意味着未来立多份遗嘱时,会以时间最近的那份合法的遗嘱为准,进行财产分割。

不过,为了防止老人“被胁迫”,立遗嘱的两种新方式均设置了附加条件:1、新规要求,在立遗嘱时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2、要清晰手写签名和标注立遗嘱日期。

第三、新规增加了“宽恕制度”,“犯错”子女可恢复继承权

新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新规同时明确,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换句话说,除了故意伤害被继承人和为争夺遗产而故意伤害其它继承人这两种极其严重的行为外,子女的其它“犯错”行为都可以“被原谅”、“被宽恕”。

顾名思义就是新规设置了“父母给子女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打个比方,小王因虐待父母丧失继承权,但他后来悔过,获得被继承人原谅,他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答案是能。父母原谅了他,他的合法继承权就恢复了,未来父母如果没有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制定某位子女继承财产,那么小王则和其它子女一样,享有对父母房产及财产的继承权,即父母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第四、新规扩大了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避免了老人房产无人继承收归国有的情况出现

中国的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尤其是大城市,“421”家庭格局逐渐形成,这意味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在变相缩小。去年9月份,深圳就出现过老人去世留下数百万财产,因膝下无子女,这笔巨额财产无人继承,最终被收归国有。2018年11月份,上海还出现了,老人无儿无女,晚年由侄女照顾,但老人去世后,侄女却无法继承老人留下的一套房产,最后该套房产也被收归国有了。

所以在新规中,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都成了法定继承人,同样享有合法继承权。换句话说,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侄、甥均可以继承。但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房子可以继承几代?

房子属于私有财产,所有人家的房子都可以由子女继承,这个要看国家规定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个私有房产。应该可以代代相传,因为他是祖上留下来的,别人没有权利去继承,如果不是有签好的遗嘱,就不可能让别人去继承,这个房屋还是应该由自己的子子孙孙去继承

四、父母不在了农村老房子怎么继承?

根据国家规定、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可以回家给房屋修善,如果你是成市户口,就只能常回家看看、维护。

五、父母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有权继承吗?

已经过户给儿子。女儿就无法继承父母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下,儿子、女儿继承权平等,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遗产是父母去世时在其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去世前赠予他人或者出售的,不属于遗产《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六、兄弟继承了父母的房子,还要分钱合理吗?

兄弟之间商量即可。继承遗产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建议父母在世时先立下遗嘱,能够一定程度避免身后事引发纠纷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七、房子公证了,妹妹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有效。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1、书面方式:(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八、房子产权人去世了,继承人没办继承手续,出租是否违法?

这种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但并不够成诈骗罪。

不过,由于出租人没有房屋产权,他的出租行为其实是无效的。

房屋的继承人取得房屋产权后,有权要求取消租赁,或追讨他已取得的租金。

九、母亲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一般情况下,父母亲去达以后,遗留下来财产包括房子,在我们农村都继承给儿子,女儿出嫁了,在婆家有自已的公公婆婆的遗产由她继承,旧广社会都是这样分配继承的,即使现在法律规定女儿也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她也不会回娘家跟自己的兄弟争夺母亲留下的房产。

十、奶奶的房子如何继承?

1,奶奶的旧房子,没有遗嘱,由奶奶的父母、奶奶的配偶和奶奶的子女第一顺序继承。里面有人已经去世了,就没有权利了。也就是爸爸作为一个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一份的,如果就剩下爸爸一个继承人了,奶奶的房产就是由你爸爸一个人继承。

2,你爸爸继承奶奶的遗产,因你奶奶没有遗嘱,没有说留给你爸一个人。那么爸爸继承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母亲是可以分一半的。

3,你和你爸的新房子,首先把你的份额去除掉,剩余的部分,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分割。

4,法律上没有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们同居,就可以少分财产。取得同居的证据,对分割财产影响不大,法官可以适当倾斜你爸爸。可法律有明确规定,要照顾妇女的权益。所以,能不能照顾到你爸多分数额,看法官的心证。

5,取得同居证据,你爸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多。最多5万块吧。

6,至于怎么取证?你可以找证人,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证明。或者让你爸在旧宅安个摄像头,你爸应该有权利去你奶奶的旧房子的,这个也不会涉嫌违法,毕竟是自己家的房子。但是只能用于本案,不要外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以关注

@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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